浙江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以下简称“省基础设施(含PPP)基金”或“基金”)设立以来,我公司严格落实《浙江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16〕44号)要求,扎实做好基金管理工作,现将2017年基金运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金运作总体情况
截至2017年末,省基础设施(含PPP)基金参与投资的第一批7只市县子基金,已全部完成组建并按协议约定出资,7只市县子基金总规模65亿元,省基础设施(含PPP)基金认缴出资27.1亿元,实际已出资20.78亿元。上述7个市县子基金累计投资PPP项目10个,投资金额38.96亿元,已出资金额27.73亿元,项目涉及总投资119.12亿元;基金参与投资非收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40亿元,已完成首期出资24亿元,对11个项目公司主体完成增资,总投资额40亿元;基金拟参与投资设立的第二批市县子基金方案已上报基金投决会办公室,涉及5个市县子基金,总规模33亿元,其中基金出资15.94亿元。2017年,公司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动投资方案落地工作。依据投决会办公室审议通过的投资方案,积极推进第一批7个市县子基金设立组建并开展对外投资,对11个直投项目增资主体进行增资,配合各市县及项目公司工商登记及相应变更,按照具体协议内容完成出资。
(二)开展入股谈判前期工作。按照投决会办公室确定的第二批拟投资项目名单,组织团队分别赴6个市县开展了前期工作对接,协助市县政府敲实储备投资的PPP项目,明确市县出资主体,共同研究提出拟投资项目方案报投决会办公室审核。
(三)明确投资方案调整工作。根据已设立的温州、台州、诸暨、开化子基金提出延期基金二期出资及调整部分储备投资项目的书面申请,经投决会办公室批复同意,并结合上述市县子基金实际情况,对所投项目进行核实,力保投资进度。
(四)落实基金投后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政府基金导向作用,支持我省基础设施(含PPP)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开展全面投后工作,对所投子基金进行现场走访,敦促子基金加快投资,对已投资项目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审查,及时收集投后项目资料,将数据汇总后按季上报。
二、2018年工作计划
(一)按要求开展投资,确保基金正常运作。一是按照基金投决会办公室审议通过的方案设立第二批市县子基金,并推动各市县子基金项目投资;二是配合省公路管理局对非收费重大交通基础项目工程进度进行核实,对形象工程超过50%且达到要求的进行二期出资;三是按前期工作部署,稳步推进第一批市县子基金进行项目投资。
(二)继续加强投后管理,及时汇报进展情况。一是继续根据《浙江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对子基金和直投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二是跟踪各子基金投资情况和直投项目进展,及时采集汇总相关数据,按期汇报。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