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合规 控风险 助力“4+1”专项基金稳健发展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时间:2023.06.30 浙江省财政厅 阅读量:2063

深入贯彻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415X”产业集群建设要求,服务我省高水平建设“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强化省产业基金引导作用,“4+1”专项基金正式启动。面对这项系统工程带来的新挑战,省金控高度重视基金风险防控工作,与管理公司母子两级风控联动,于近日出台了《省产业基金“4+1”专项基金风险防控工作指引》(以下简称“风控指引”)以指导实际工作开展。通过细化基金各阶段风险管控重点及预防措施,在机制设置中优先做好合规把控,努力织密织牢“4+1”专项基金风险防控体系。

厘风险,夯实合规发展根基

本风控指引结合省金控过往基金管理运作经验,牢牢把握“4+1”专项基金组建中的核心要素,针对政府产业基金层级链条长等特点,聚焦因投资领域、投资阶段、投资模式不同带来的潜在行业、市场、政策等风险;同时考虑其母基金属性,特别关注资金沉淀、政策目标背离、基金管理人代理、同质化投资、项目退出不畅等特殊性风险,增强上述风险的识别、评估、预防及纠偏机制,夯实合规根基,助力“4+1”专项基金合规、合矩开局。

筑防线,防范化解管理风险

本风控指引紧盯“基金管理人”这个核心关键角色,做好正向激励和负向约束,保障政策目标实现和国有股东权益。基金组建时通过制定科学有效的公开遴选程序和遴选标准,公平公开选出优秀管理机构,建立利益捆绑机制,明确基金投向、政策目标、团队配置等要求,加强对管理人的风险控制;通过设置激励约束对等措施,明确让利条件和标准,引导管理人及时完成政策目标,同时制定负面清单划定基金投资红线,引导管理人严格规范基金投资运作。

严落实,构筑风险防控堡垒

本风控指引要求风险防控工作坚持全面性和针对性,覆盖专项基金从组建到退出的全过程,贯穿投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基金设立阶段应强化全省统筹,明确规定专项基金的投资领域范围、地域返投标准等,助推政策目标实现;投资阶段要关注同质化投资风险,加强产业集群研究、建立重大项目库,推动专项基金投优、投精;投后管理应综合运用数字化手段、建立跟踪检测体系,减少信息不对称,同时建立多元化绩效考核机制,以专项基金整体表现为考核评价依据,完善风险防控机制闭环。

 

“4+1”专项基金是省产业基金运作模式的又一次重大突破创新和系统重塑,省金控积极把握浙江省委、省政府政策导向,在迭代省产业基金3.0 版与创新组建“4+1”专项基金两个方面同步发力,紧紧围绕“基金初衷实现”和“国资权益安全”的主要目标,全面、审慎、科学做好风险防控体系化设计和整体部署,多维度、全方位发挥参谋智囊和坚强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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