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开始征集合作投资机构啦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时间:2019.04.11 浙江省财政厅 阅读量:744

  为加快推进创新强省建设,超常规实施"一强三高新十联动"科技新政,培育扶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强化高新技术、高新企业、高新平台三大支撑,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合作投资机构。


公告摘要

一、制度依据 

❂     1.《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管理办法》


❂     2.《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运作方案》

  创新引领基金投资的子基金投资对象、投资领域、设立方式、设立要求等应符合上述两项制度要求。


二、基本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已在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 有固定营业场所及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应向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第105号令)等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3 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4 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且有3个(含)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5 专业机构在提交合作方案时,须至少已取得拟设立子基金总规模30%额度的出资意向,并提供拟出资人出资承诺函等材料;

6 创新引领基金出资原则上不超过30%,省市县政府产业基金出资不超过50%,独立第三方社会资本不低于20%。


三、申报材料 


1 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拟参股子基金申请表
2 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拟参股子基金申报资料清单
3 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申报相关表格
4 出资人声明
5 承诺函


具体格式可从省科技厅官方网站下载(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1/detail0101/2019/0101_85898.htm)


四、申请注意事项 

受理时间

2019年4月19日—4月30日(以纸质材料收件日期为准,一式两份)

提交方式

同时递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联系方式

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李  销  0571-85270762

省科技厅规划处    
寿学平  0571-8705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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