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 基金2017年三季度工作情况报告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时间:2017.11.13 浙江省财政厅 阅读量:1063

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 基金2017年三季度工作情况报告



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于2016年8月5日设立,注册资本100亿元,营业期限10年。2017年三季度,我公司扎实做好基金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浙江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16〕44号)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基金的引导作用,促进基建投资的快速增长,增强对我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的支撑作用。现将2017年三季度省基金运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子基金投资运作情况

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与7市县合作设立的第一批市县子基金(详见附件1),基金总规模为65亿元,其中省级出资27.1亿元,市县出资37.9亿元。截至9月末,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已实际出资20.78亿元,市县实际出资28.42亿元。

截至9月末,台州子基金已出资7.49亿元,分别向杭绍台高速公路项目、现代大道项目出资5亿元、2.49亿元,均为协议约定储备项目;海宁子基金出资3亿元,投向杭州-海宁城际高铁项目;诸暨子基金出资2400万元,投向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师公寓项目;江山市子基金已出资1.54亿元,其中:浙江锦绣江山外国语学校项目8400万元,江山市峡口水利项目7000万元;绍兴子基金已完成所有储备项目的协议签署,项目涉及总金额15亿元已到位,已经完成出资到4个具体项目,其中:循环生态产业园区垃圾焚烧项目1.64亿元,循环生态产业园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0.11亿元,杭绍台高速工程绍兴金华段项目3.25亿元,轨道交通一号线、二号线项目10亿元;温州拟将原储备投资项目调整为杭温高铁项目,并向调整投资项目出借4563.72万元;开化子基金暂无进展。

二、直投项目投资运作情况

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直接投资的非收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方案已经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投决会审议通过,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出资40亿元,用于10个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涉及项目公司11个,首期出资金额24亿元,截至9月末,已完成所有项目的首期出资(详见附件2)。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对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市县子基金开展前期工作的函》(浙基投办函〔2017〕5号)文件要求,抓紧做好省基础设施基金(含PPP)基金第二批合作市县子基金组建的前期工作。

(二)  及时跟踪子基金和直投项目进展,按协议中约定流程做好各项目投资投前准备、投中跟踪、投后管理等工作,并采集汇总相关数据。

特此报告。


附件:1.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第一批市县子基金运作情况表

           2.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直投项目运作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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