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浙江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于2016年8月5日设立,注册资本100亿元,资金已全部到位。自基金设立以来,我公司严格落实《浙江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16〕44号)要求,扎实做好基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基金导向作用,支持我省基础设施(含PPP)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现将2016年基金运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金运作总体情况
截至2016年底,基金拟参与投资设立第一批市县子基金的方案已提交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投决会办公室审议并通过,涉及7个市县子基金,总规模达65亿元,其中省级出资27.1亿元,市县出资37.9亿元,全省范围内储备项目22个,拟投资总额1085亿元。其中,海宁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已完成组建并出资,其他子基金正在抓紧组建。公司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开展入股谈判前期工作。按照投决会办公室确定的拟投资项目名单,组织团队分别赴8个市县开展了前期工作对接,会同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调研,协助市县政府敲实储备投资的PPP项目,明确市县出资主体,共同研究提出拟投资项目方案报投决会办公室审核。
(二)做好基金风险防控工作。基础设施(PPP项目)具有投资回收期长、项目规模大的特点,按照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子基金的存续期最长不超过10年,而PPP项目资金回笼周期长达二、三十年,存在时间上的错配问题。为确保省基金到期安全退出,经过公司认真研究,并多方咨询专业机构意见,拟订了省基金退出保障机制;并建议如未能按约如期回购的,由相关市县负责协调第三方国有企业受让省基金股权。
(三)协助市县厘清思路。与市县政府合作设立子基金支持基础设施(含PPP)项目建设是一种机制上的创新,公司专门组织相关市县的同志进行了培训,就市县子基金的组建方案、工作流程、运作模式、风险防控等内容帮助市县厘清工作思路,确保子基金以后开展专业化运作。
(四)配合开展直投项目调研。2016年11月,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会同我公司对省基础设施基金拟直接投资的仙居、永嘉等地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了调研。为加快推动一批公益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落地,集中财力解决我省国省道公路短板问题,在调研的基础上,公司对省基金直投项目的管理提出了意见建议。2016年底,11条普通公路项目所在地的交通投资公司抓紧开展了审计及报批工作,为下一步省基金入股投资做好准备。
二、市县子基金情况
7个市县子基金,总规模65亿元,其中:省基金出资27.1亿元,市县出资37.9亿元,具体基金情况如下:
(一)绍兴基础设施(含PPP)投资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基金规模15亿元,其中省基金出资7亿元,第一期出资2.8亿元。目前有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等6个储备项目,总投资624.15亿元,资本金225.87亿元,政府出资需求68.14亿元。
(二)海宁基础设施(含PPP)投资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基金规模15亿元,其中省基金出资6亿元,一次性出资到位。目前储备项目为杭州至海宁城际铁路项目,该项目已纳入财政部示范项目库,总投资136亿元,资本金68亿元,政府出资需求23.8亿元。
(三)温州基础设施(含PPP)投资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基金规模10亿元,其中省基金出资4亿元,第一期出资2亿元。目前有温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等3个储备项目,总投资67.11亿元,资本金28.04亿元,政府出资需求12亿元。
(四)台州基础设施(含PPP)投资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基金规模15亿元,其中省基金出资6亿元,第一期出资3.6亿元。目前有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PPP项目等3个储备项目,总投资148.5亿元,资本金52.85亿元,政府出资需求18.51亿元。
(五)诸暨基础设施(含PPP)投资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基金规模5亿元,其中省基金出资2亿元,第一期出资0.8亿元。目前有浣东再生水厂项目等4个储备项目,总投资58.7亿元,资本金18.4亿元,政府出资需求5.52亿元。
(六)江山基础设施(含PPP)投资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基金规模2亿元,其中省基金出资0.9亿元,一次性出资到位。目前有江山市第二污水厂BOT项目等3个储备项目,总投资5.9亿元,资本金3.44亿元,政府出资需求2亿元。
(七)开化基础设施(含PPP)投资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基金规模3亿元,其中省基金出资1.2亿元,第一期出资0.48亿元。目前有根缘小镇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等2个储备项目,总投资22.8亿元,资本金7.6亿元,政府出资需求3.7亿元。
三、2017年工作计划
(一)按要求开展投资,确保基金正常运作。一是按照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投决会办公室审议通过的方案设立第一批市县子基金,并推动各市县子基金的加快项目投资;二是认真研究,向投决会办公室提出40亿非收费重大交通基础项目投资方案;三是按投决会办公室工作部署,做好新增投资工作。
(二)加强投后管理力度,及时汇报进展情况。一是根据《浙江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对子基金和直投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二是跟踪各子基金投资情况和直投项目进展,及时采集汇总相关数据,按期汇报。
特此报告。
附件1:第一批市县子基金投资情况表
附件2:非收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