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家库”第二批专家的公告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时间:2022.06.09 浙江省财政厅 阅读量:140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省产业基金投资运作,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立了由政策、投资、产业、金融、内控、法律、财务、税务等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为省产业基金项目投资管理过程中各有关事项提供智力支持,提高投资决策专业性和科学性,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专家,进一步充实"专家库",协同助推浙江省产业高质量发展。

请有意向的专家,填写《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请将电子稿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纸面版本请一式两份寄送至以下地址:

电子邮箱:zhuanjk@zjfh.cn

寄送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167号汇金国际A座22楼

战略发展部

联系人:盛建峰 0571-85195751 / 13750893444 

应姗炯 0571-87219707 / 13306520931





推荐专家须知


一、入库的专家应符合条件

1.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十年以上;

2.具有相关专业内的职业技术资格或高级职称,或在知名相关领域机构担任过合伙人或高级管理职务;

3.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地提供专家服务;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不存在违法违纪等行为。

二、专家服务范围

1.视需要,作为省产业基金政策性项目中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按相关议事规则行使职能;

2.视需要,作为省产业基金项目投资管理中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公司有关审议决策机构的成员,按审议决策机构相关规定行使职能;

3.视需要,作为省产业基金相关审议事项的专家。

三、专家选用流程

1.根据需要,一般情况下我们将通过线上系统自动抽选保证选取专家的公平公正。

2.如有紧急情况,则经内部决策后指定专家。

3.如抽中的专家有以下情况则应当回避:

(1)拟决策事项的负责人、参与方、员工,或其近亲属;

(2)与拟决策事项存在其他利害关系的;

(3)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4.专家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自身经验和知识,对拟投决项目或其他事项,独立发表意见,不受任何干扰。

5.专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循科学、专业、公正原则,提出客观意见或建议;

(2)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保密义务;

(3)发现存在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专家申请方式

征集专家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的方式产生,申请人需填写《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家申请表》(单位推荐的须加盖公章、自荐需签字),先将申请表word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初审通过收到反馈邮件后,将申请表连同身份证件(标注用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个人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纸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杭州市环城北路167号汇金国际A座22楼 战略发展部。

附件1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家申请表.docx

Copyright © 2025 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6006103号-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