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提升浙江制造业创新能力,推动制造强省和数字经济强省建设,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开展2018年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培育工作。
在有关牵头单位自愿申请、地方政府部门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综合审查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浙江先进功能纤维制造业创新中心等7家和浙江省先进氟(氯)新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等3家分别列入2018年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和培育名单。
2018年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
创建培育名单
明确省级财政支持政策
省级财政对2017年已列入及2018年新列入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名单的创新中心各给予1000万元资金扶持,其中:所在地为宁波市的,由宁波市财政统筹考虑支持。
省级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硬件建设、人才引进培育、研发投入等,各年度下达的省级补助资金原则上要在当年全部投入使用。
修改完善实施方案
各制造业创新中心要根据创建培育绩效目标并结合评审专家建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创新中心培育创建方案,细化年度资金支持计划。
省经信厅和省财政厅将对制造业创新中心进行年度评估和定期考核,对建设成效明显的制造业创新中心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对成功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省级财政将再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