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兴邦,创新强省!浙江财政全面支持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时间:2019.02.13 浙江省财政厅 阅读量:776


  近日,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强省工作导向,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加快科技创新,

浙江财政重点支持哪些方面?

财小编带你了解~




主要目标:一强三高


   即以创新强省为工作导向,以高新企业、高新技术、高新平台为重点,加快打造"互联网+"和生命健康两大世界科技创新高地。








主要举措:十联动



   指构建"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为此,科技新政按照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服务链融合的要求,联动实施6个方面50条政策举措。


实施科技创新"大项目"

 实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工程,省财政5年投入省级重大科技专项60亿元以上,市县两级财政联动投入200亿元以上,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1000亿元以上。
 率先启动数字经济、生命健康2个重大科技专项。每个专项确定10个左右主攻方向,产学研结合、省市县联动、滚动实施,省财政按照省重大科技专项政策每年给予每个主攻方向2000万元以上的支持。



谋划高新技术产业"大布局"



   高水平建设杭州、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和杭州、临江国家高新区为核心,将杭州国家自创区打造成为"互联网+"科技创新中心;以宁波国家高新区为核心建设国际一流的新材料和智能制造创新中心,以温州国家高新区为核心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生命健康创新中心和智能装备基地,辐射带动台州、舟山融入国家自创区,共同打造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主动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圈,谋划建设杭州江东新区、宁波前湾新区、绍兴滨海新区、湖州南太湖新区等四大新区,打造环杭州湾高新技术产业带。支持杭州、宁波、温州等市设立国家自创区创新发展专项基金,重点投资重大创新项目,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省创新引领基金通过市场化方式予以倾斜支持。





建设科技创新"大平台"


 推进之江实验室建设与发展,建立省市区联动的财政保障机制,2018-2022年省财政安排100亿元支持之江实验室建设(含购建大科学装置)。

 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世界顶级科研机构,积极组建国家数据智能技术创新中心,五年内力争建成2个以上大科学装置。加快培育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用地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市县根据其研发经费支出可给予不超过20%的财政补助。

 同时,支持浙江大学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支持西湖大学打造全球有影响力的生命科学等研究中心;支持浙江清华长三院、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等建设成为具有先进水平的新型创新载体,争取到2022年,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达到40家左右。





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大主体"


 大力推进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省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专项资金将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地方税收收入增量返还奖励政策,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增收上交省当年增量部分,全额返还所在市、县(市)。建立科技型企业数据库和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有条件的市县对企业入库及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可分别给予20万元以上的财政奖励。

 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推行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对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支出,经审核后,市县可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助,省财政对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排名前500位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

 深化完善科技创新券制度,省财政对提供服务的省级创新载体按照政策支持范围内的上年度实际兑付总额给予不超过30%补助。到2022年,新增发放创新券15亿元,服务企业5万家次。

 同时,发挥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主体作用,每年推动2000个授权发明专利产业化。实施专利和标准国际化战略,省财政给予每件PCT国际专利申请不超过1万元的申请费用补助。





深化科技体制"大改革"


 优化科研管理,推行首席专家负责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

 同时,探索赋予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对完成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可给予70%以上的权属奖励。





构建十联动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 打造"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 以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为重要实践载体,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十联动"创新联合体。

● 以推广校地合作模式为重要抓手,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广清华长三院"北斗七星""一园一院一基金"等校地合作模式和"企业出题、高校解题、政府助题"等新型产学研合作模式。

● 以加速技术产业化应用和促进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为目标,打造全国一流的科技成果交易中心

● 坚持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政府基金有机结合,构建科创金融体系。

● 加快创新人才梯度化引育、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到2022年新遴选5000名青年科技人员给予省自然科学基金启动研究项目支持。

● 加强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形成覆盖创新创业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

●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为创新成果提供高效的法律保障。

●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营造创新创业最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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